| 索 引 号:56248537X/2016-0001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3 | 发布日期:2016-05-2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行政事业科
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资产统计上报工作。
二、企业科
1、负责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工作,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和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2、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管工作,培育和发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3、每月对所监管21家企业实施了企业财务快报审核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科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决议及决定;
2、研究制定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3、负责编制县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方案,组织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