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779/2016-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痕迹化管理,文广新局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4 | 发布日期:2016-05-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建立精细、务实的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系统,实施常态化有效监管,上街区文广新局扎实做好网格痕迹化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制定方案。要求各级网格把痕迹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部署,配置监管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痕迹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二是严格标准,统一模式。制定规范的痕迹化管理操作流程和统一的安全监管表,建立监管档案。详细记录文化市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等。
三是科学管理,规范检查。按照“分段划片,责任到人”的监管方法,规范文化执法人员自身行为。对文化经营场所集中的片区纳入痕迹化管理重点巡查范围。通过文字记录、视频资料、电子文档和报表等形成多样的留存痕迹。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定期、不定期深入网格进行明察暗访,对监管痕迹不到位、违反程序留痕迹、闭门造车“造”痕迹的行为根据相关处理办法予以问责。同时将痕迹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