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所四举措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关 键 词:工作,措施,价格诚信建设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24发布日期:2016-05-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物价所四举措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区物价所采取四举措,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价费环境。

    一、利用节假日、“价格法宣传日”等时机,加大价格诚信建设宣传力度。组织“价格诚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举办现场受理咨询、投诉等多种途径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价格收费法规政策,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经营者诚实守信的意识,营造社会各界价格诚信氛围。

    二、加强物价员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单位,逐步建立起一支较完整的物价员队伍,按行业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组织物价员业务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和商家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和习惯。

    三、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协调与合作,抓好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的规范工作,较大型零售企业如:丹尼斯、宏利来、欧凯龙等大型零售企业明码标价率达到98%以上。倡导条件成熟的商场(店)实行明码标价。

    四、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公布制度。主动采集经营者的信息,连续、完整、准确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对出现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实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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