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70631069/2016-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关 键 词:财政,财政资金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4 | 发布日期:2016-05-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拨付2016年第一季度城乡环境卫生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体制建设方案的通知》(牟政文〔2015〕150号)的要求,县财政年度预算400万元作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补贴经费拨付给各乡镇、街道。此次拨付补贴资金共计100万元,拨付标准按照每季度拨付补贴资金100万元,总人口数在1-2万的乡镇(办)每季度拨付公益补贴资金5.5万元;总人口数在2-3万的乡镇(办)
每季度拨付公益补贴资金6万元;总人口在3-4万的乡镇(办)每季度拨付公益补贴资金7万元;总人口在4-5万的乡镇(办)每季度拨付公益补贴资金8.5万元;总人口数5万以上的乡镇(办)每季度拨付公益补贴资金10万元。此款为各乡镇、街道环卫体制建设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账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接此通知后,各乡镇、街道及时与县爱卫办做好资金账务处理工作。
附件:1.中牟县城乡环境卫生基础公益补贴资金分配
表
2.关于元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
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3.关于二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
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4.关于三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
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5.关于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办查办任
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附件2:
牟爱卫办〔2016〕29号
关于元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奖惩措施规定, 现将元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情况通报如下:
一、乡镇、街道办
1、元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青年路街道3000元,东风路街道1500元;
2、元月份乡镇月考核后三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韩寺镇、刁家乡、黄店镇各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各1万元。
二、城区
1、元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经费:住建局5500元;综合执法局5000元;水务局1000元。
2、元月份城区月考核后三名核减经费:供销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核减经费5000元。
2016年4月18日
牟爱卫办〔2016〕30号
关于二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奖惩措施规定, 现将元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情况通报如下:
一、乡镇、街道办
1、二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广惠街街道4500元,青年路街道3500元;
2、二月份乡镇月考核后三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刁家乡、韩寺镇、黄店镇各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各1万元。
二、城区
1、二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经费:住建局3000元。
2、二月份城区月考核后三名核减经费:卫计委、供销社、联通公司各核减经费5000元。
2016年4月18日
牟爱卫办〔2016〕31号
关于三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的通报
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14号)奖惩措施规定, 现将元月份对相关乡镇、街道办和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经费)情况通报如下:
一、乡镇、街道办
1、三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广惠街街道3000元,青年路街道1000元,东风路街道1000元。
2、三月份乡镇月考核后三名核减基础公益补贴:狼城岗、韩寺镇、万滩镇各核减基础公益补贴各1万元。
二、城区
1、三月份郑州市爱卫办暗访扣分单位核减经费:住建局6750元、食药监局4250元、综合执法局3750元、卫计委2750元、水务局1500元、教体局1000元、交通局1000元、工商局250元;
2、三月份城区月考核后三名核减经费: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住建局各核减经费5000元。
3、督办通知第24号:综合执法局1项未完成,核减经费200元;青年路街道1项未完成核减公益补贴200元。督办通知第30号:公安局1项未完成,核减经费200元;供销社1项未完成核减公益补贴200元;青年路街道1项未完成核减公益补贴200元。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