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6-001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宣政〔2016〕51号 | 成文日期:2016-05-24 | 发布日期:2016-05-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
《宣化镇2016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4日
宣化镇2016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意见
为认真做好我镇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对防治大气污染新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郑州市及登封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有关管理办法、法律条例和政策法规为指导,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坚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确保完成“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的市定目标,圆满完成综合利用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一是完善和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制,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办。二是在镇域内制高点设置两个禁烧瞭望哨,分别位于岳窑村、青石沟村,实现全域监控。三是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为该村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本村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同时,各村要成立5-10人的禁烧工作小分队,编排村组干部值班表,明确两名禁烧巡逻员,并于5月25日前将禁烧工作小分队名单、村组干部值班表、禁烧巡逻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上报镇农办。各二、三级网格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检查督导,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严防死守的工作态势。
(二)加大宣传,开展禁烧专项教育。禁烧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除镇政府召开会议安排布置禁烧工作外,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及学生“小手牵大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使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禁烧宣传车巡回田间地头不间断播放市政府《禁烧通告》,各行政村至少悬挂3条以上宣传横幅,村组干部及三级网格长及时到农户家中发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告知书,并让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中心学校要召开负责人会议,分校逐班上好禁烧课,搞好学生入户宣讲等活动,营造我镇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消除火源,分片管理,落实责任。秸秆禁烧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村组干部要“堵”、“疏”结合,多想“疏”的办法,为秸秆找出路,从根本上消灭火源。适宜机械的地块,村组干部要联系大型收割机械,力争扩大机收面积,实行秸秆就地还田;其它地块可利用荒坡、石砱、空闲地堆垛收割秸秆,无条件的地方应将秸秆垛于不靠路的自家地头;或采取挖坑堆沤,集中打垛及外销等方法处理;严禁在电力通讯线下、水渠、路边、树旁堆放。要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禁烧工作,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网格长、民调员及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深入到各村各组去排查布控,做到块块有人看,片片有人管。各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做到恢复地貌。
(四)严肃法纪,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镇政府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禁烧领导组及督查组将不定时督查各村禁烧工作,督查情况每天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镇领导、支书及包村组长,每周以简报形式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设立禁烧举报电话62977169,24小时受理举报。派出所要安排警力查处焚烧秸秆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行为。对各村落实奖惩措施,在秸秆禁烧期间凡发生焚烧的,每烧坏一棵树罚款1000元,每发现一处起火点罚款3000元,每发现一个焚烧点罚款5000元,每焚烧一亩秸秆罚款10000元,罚款从村经费中扣缴,镇对村、村对组、组对户可比照实行经济处罚。凡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且又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五)拓宽渠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一是三夏期间对进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严格监管,割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必须安装秸秆抛撒机实现秸秆直接还田;二是三秋期间鼓励农机合作社和畜牧养殖企业通过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回收加工等多渠道消化利用农作物秸秆。三是对做出一定贡献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登政文〔2011〕71号),市财政按照利用数量给予每亩10元奖励补贴。大力引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对新建的投入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服务农业面积2000亩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经市财政审批后,给予10万元项目扶持。
各村领导干部、各级网格长、广大党员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