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99188787/2016-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档案局 | 关 键 词:开展社区档案管理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5-2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日前,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公布了第11号令《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接到《通知》后,二七区档案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抓好落实。
社区档案是社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涉及社区管理、低保、治安、基建等多方面工作,在服务社区、服务百姓,创建和谐社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区档案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社区档案工作,组织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并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档案工作的监管责任与任务,同时,还从档案管理体制建设、制度规范、人员配备、场所建设、设备设施、利用服务等方面,对社区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今后社区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