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寺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索 引 号:005295274/2016-000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应急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24发布日期:2016-05-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韩寺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做好高峰期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旅游安全形势的变化,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的范围 

    包括节假日期间旅游交通事故、旅游娱乐设施事故、游客食物中毒事故、重大治安事件等。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及主要职责 

   我镇成立了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由镇长郭宏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旅游的副镇长王会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救援指挥组的主要职责是:

  1、接受县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贯彻执行相关命令和决定;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救援处理措施; 

  3、受理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投诉,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跟踪、协调、督促辖区内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6、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所处置的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资料,提出预防和减少辖区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

    三、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镇党政办。党政办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镇值班领导、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和县旅游局。

 (二)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旅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与此同时,立即向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救援。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要防止事故扩大,注意救援人员的安全,不隐匿事故事实。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展开救援,同时,立即向消防(110、120)等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救援;

(2)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和分管领导; 

(3)应急救援指挥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做好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等救援措施,保证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三)共同协助有关部门核查伤亡人员的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四)必要时申请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协调和支援,寻求专业技术支持和医疗保障等救援措施,并根据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一步调整和部署救援工作。

(五)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安置工作,处理好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事故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 

(六)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告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办公室和县旅游局。

 

 

 

联系人:王会强    62303777

 

5月1日:带班领导:郭宏领 王会强 蔡颖颖

        成    员:张  鹏 张秀峰 李伟胜 林忠利 周留会

                  范建华 邱  哲 孙张定 张  昭曹春娥

                  周  珊 王  燕 李小瑞

5月2日:带班领导:孙海霞 刘小奇

成    员:王  鹏 郭文明 郭庆元 姚海宽 曹志刚

               王国川 张海涛 蒋  凯 段海勤 王书娜

                徐丽娜 胡中菲

5月3日:带班领导:陈书杰万彦峰

成    员:曹志营 郭双全 刘新征 林  磊 曹国超

                赵卫强 慕  野 张西庚 张瑞峰 冉奉婷

                马建新 张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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