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43/2016-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 |
文 号:白政〔2016〕 100号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5-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的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郑东新区管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控制农作物废弃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禁烧区域和禁烧范围
禁烧区域:按照郑东新区有关文件规定,白沙镇属于重点禁烧区域之一,镇域范围内为全部禁烧区域。
禁烧范围:全镇辖区内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跟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二、工作目标
全镇辖区内实现农作物秸秆及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真正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死一棵树”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以许新太镇长为指挥长、魏小学为常务副指挥长,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有关站所长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对全镇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利用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和农村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地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使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为我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
镇政府成立督查组,组长由党委办主任景海军兼任,成员由政府办、农办、环保办全体人员组成,对全镇各区域实行24小时督查。每天在镇政府机关值班的带班长负责安排当天夜间的秸秆禁烧督导检查。
(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直接还田,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加大财政投入
财政所要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需要。
四、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应急机制
(一)各村是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本村辖区内(含驻地企业、学校、事业单位)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二)各包村领导对所分包村庄及秸秆禁烧工作人员有连带责任。
(三)禁烧工作要按照白沙镇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镇、村、组到农户实行四级联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考核到人。
(四)对网格人员的专项考核与网格补助、文明奖挂钩。
(五)按照谁着火谁处理的原则,对发现秸秆焚烧事件,各村积极协调。各村成立巡查组,对辖区内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消除隐患。
(六)对禁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禁烧工作中指导检查监督不力,造成焚烧秸秆的,以火查地、以地查人,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执纪问责。并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把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领导组名单,村组干部巡逻值班情况、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环保办公室。
(二)每天下午4:00报巡查情况。
镇政府设立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举报电话:
62361001 62361004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