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65980285/2016-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露天烧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5-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5-26 | 废止日期 |
我局对该匿名市民反映我县东风路与商都大道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70年代地锅”饭店存在木炭烧烤排放大量油烟并占用公共人行道烧烤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我们经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于该饭店使用木炭烧烤行为,我局已在市民举报前即5月22日晚约21时许,执法队员已将该饭店木炭烤炉没收,并责令其以后严禁再次使用炭火烤炉。如再次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进行严管重罚。我局自今年3月份以来已在县城区域内没收并集中销毁各类木炭烤炉120个。
二、对于该饭店占用公共人行道烧烤行为,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该饭店不存在占用公共人行道经营现象(经营地点为人行道以外设置的栅栏内经营),因为该饭店内部专设一房间为烧烤间,不存在露天烧烤行为,即不存在占用人行道烧烤行为。
三、对于该饭店排放大量油烟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务必加装大功率油烟净化器,确保做到排放的油烟符合有关油烟排放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和巡视密度,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