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653/2016-0000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6 | 发布日期:2016-05-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承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来县的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基础建设。
(六)指导协调全县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消除工作,负责重大社会、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七)负责信访宣传和信息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