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96/2016-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6 | 发布日期:2016-05-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以优秀等级通过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郑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组长、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田保华总结评估验收情况
荥阳市语委主任、副市长李凤芝就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发言
评估组分别到荥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实地考察
评估组分别到荥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实地考察
评估组分别到荥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实地考察
评估组分别到荥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实地考察
评估组分别到荥阳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进行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5月25日,荥阳市以优秀等级通过了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按照国家和省语委的要求,2013年,郑州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今年5月,郑州市语委在对荥阳市初评的基础上,认为荥阳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已经基本达到了三类城市评估标准,经河南省语委同意,由郑州市语委组织的评估组对荥阳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为期三天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分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总结反馈三个环节进行。
郑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组长、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田保华、荥阳市语委主任、副市长李凤芝等出席评估总结会。
会上,党政机关组、学校组、新闻媒体组、公共服务行业组组长分别反馈了评估意见。评估组认为荥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组织得力,制度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多方引导,点面结合,初步营造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氛围;分类管理,分工明确,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评估组认为,荥阳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依据《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荥阳市以优秀等级通过河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评估组要求荥阳市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巩固政府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提高广大服务人员对语言文字法规和知识的知晓度;要巩固并扩大迎评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带动和引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进程。同时,要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农村延伸,逐步扩大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在农村的影响力。
李凤芝表示,荥阳市将把此次评估作为新的起点,对照标准,调整思路,针对问题,强化措施,继续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夯实语言文字工作物质基础;持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纵深开展,巩固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效应,实现重点领域新突破;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不规范现象评估后反弹;进一步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社会化环境,全面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识和水平,带动全社会一起推广普通话,书写、使用规范字,让荥阳的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