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4984/2016-0007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牟审〔2016〕29号成文日期:2016-05-27发布日期:2016-05-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日常工作实际,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在审计工作中确保侵害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切实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整改,加强立章建制,规范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段实施、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把握重点,努力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断推进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及具体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成立以局长朱明华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璐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牟县审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任务分解和明确落实任务的牵头科室。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以强化教育监督为抓手,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审计干部拒绝贪腐,廉洁自律。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审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纪律观念,坚持廉洁从审、文明执法、依法从审,把反腐倡廉教育同年终评优评先结合起来。

 (三)强化对内监督,力促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

整治重点:

1.群众观念淡薄,对审计服务对象和群众不主动不热情、态度生硬、消极应付;对审计服务对象合理诉求搪塞应付,对涉及审计的投诉举报事项不调查不核实,导致出现不良后果的;

2.执法过程中不坚持原则、不敢碰硬,以审谋私,漏报、瞒报审计线索,不如实揭露问题的;

3.违反审计“八不准”及其它违纪行为;

整治措施:

1.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讲、专题辅导、研讨交流、廉政考试、警示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醒全局干部遵规守纪;

2.狠抓学习培训,规范审计程序,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质量考核、审计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3.以“查风险、讲规矩、保廉洁”行动为载体,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构筑制度防线,实现超前预防、全程监督、预警防控,切实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纪检组要聚焦整治重点,严肃执纪监督,以审计一线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反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干部作风问题严肃处理。

(四)强化对外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整治重点:

1.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2.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3.在贫困对象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4.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5.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6.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7.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8.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整治措施:

1.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注重抓重大问题、抓要害问题、抓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将审计视角延伸到各项资金末梢,查深查透查实问题;

2.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贪污腐败问题,依法处理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3.狠抓审计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各科室负责人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4.抽调人员配合区纪委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办有关案件线索。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具体负责,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强化对外和对内监督,做到群众有反映必查、问题有线索必查,无论事大事小,只要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就要依法处理,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底。结合单位日常工作实际,针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重点,开展自查摸底,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三)签字背书。在自查整改中形成的问题台账、数据、报告,向县纪委签字背书,做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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