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193002/2016-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畜牧局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27 | 发布日期:2016-05-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201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市于2016年3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集中对存栏生猪进行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接种;对存栏禽类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免疫接种;对存栏羊进行O型和亚洲Ι型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氏菌病免疫接种;对存栏牛进行O型和亚洲Ι型口蹄疫免疫接种,在此基础上奶牛还必须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接种。为确保春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机制和集中免疫与月月补免补防相结合工作模式,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市乡村动物防疫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总要求,严格规范免疫操作程序,做到“一畜一针头”,随免随建动物免疫档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高质量完成畜禽免疫接种工作任务。
三、全市广大畜禽养殖场(户)要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积极配合支持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畜禽免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对存栏畜禽及新补栏畜禽实施免疫接种,为我市春防工作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咨询电话:0371-64629738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