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郑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6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10.1%)0.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1.6%)0.6个百分点。1—4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1.2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与一季度持平,增速高于全国(10.3%)0.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1.5%)0.4个百分点。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一、城乡市场共同繁荣
从城乡看,4月份,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1 %,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1.5%,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二、餐饮收入稳中有升
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0.4%,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月提高0.4个百分点。
三、多数商品类值保持增长
从限额以上单位类值看,多数商品零售保持增长。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分别同比增长8%和0.9%。二是与消费升级有关商品销售情况较好。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商品同比增长53.7%,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28.5%,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同比增长7.2%,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25.9、13.4和2.7个百分点。三是与住房相关的商品保持较快增长。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20.1%,增速比上月提高21.8个百分点,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和家具类商品分别同比增长18%和15%。
四、新业态增长迅猛
4月份,全市限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实现4亿元,同比增长4.4倍,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个百分点。
五、4月份增速回落主要是受汽车因素影响
4月份汽车销售增速放缓。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月回落2.7个百分点。据测算,这类商品增速回落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5个百分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