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84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31发布日期:2016-05-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中原区环境保护(厅)局

关于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37                                申报时间:2016年5月31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区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及规模

郑州市电厂北路1号、贾鲁河以东、北环路以北

行业类别

Q8419其他提供住宿社会援助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建设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

通讯地址

郑州市电厂北路1号、贾鲁河以东、北环路以北

联系人

付工

联系电话

18503829932

法人代表

张春萍

邮政编码

450000

新增

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工业

生活

工业

生活

电力

非电力

电力

非电力

申请新增

0

0.763

0

0.057





核定指标

0

0.763

0

0.057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位于郑州市电厂北路1号、贾鲁河以东、北环路以北,项目建设老年养护楼、颐养楼、后勤辅助楼、锅炉房等,并对原有的康馨居重新装修,规划用地面积43235.65㎡,实用面积17033.74㎡;总建筑面积50683.03㎡(新建面积47147.20㎡、利用原有建筑面积3535.82㎡)。生活污水及处理后的医疗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贾鲁河。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0.763吨/年、氨氮0.057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废水排放量1.90676万m³/a,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标准法计算,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763吨/年、0.057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37文件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6t燃油锅炉,因该单位原有锅炉为燃煤锅炉,现改为燃油锅炉,故该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0.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单位以2016-037文件(文件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Q8419其他提供住宿社会援助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请市局审核。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贾鲁河陈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1mg/L、3.76mg/L,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3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2.289吨/年、0.171吨/年。

五、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763吨/年、氨氮0.057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2.289吨、氨氮0.171吨。

 

2016年5月31日

(中原区环保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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