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监管力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03 | 发布日期:2016-05-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创造更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区环保局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日常环境监察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节假日监察与现场突击巡查为切入点,以环境监测数据与排污收费管理为重点;采取严格执法、落实环保措施,细化监管责任,加强法制宣传为突破口,加强主动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扭转被动执法的局面,强化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二是强化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工作。建立规范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将全区范围内的企业纳入排污申报,做到依据、程序、核算三到位,为污染减排和环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以安全隐患排查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突破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是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定期对重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是划定生态红线。通过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划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为子孙后代撑起天然环境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