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730425X/2016-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31 | 发布日期:2016-05-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组稿内容
(一)大事记。2015年全区性的重大活动、重要决策、主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人事任免,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机构变化等,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提供;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和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由各单位相关人员提供;区委临时性中心工作,由有关牵头部门办公室提供。
(二)区四大班子年度工作报告和领导重要讲话。2015年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工作报告及领导重要讲话等,由各自办公室提供。
(三)2015年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委全会召开情况,区委重大决策及落实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政府全会及常务会议召开情况,领导活动、人大代表视察、重大决策及表彰、奖励等;区政协会议及常委会议召开情况和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区纪委全会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大会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等。由各自办公室提供。
(四)各镇(街道)2015年发展概况,辖区发生的重、大、特、新事件,四大班子成员名单;所辖村、社区(居委会)发展概况和特点、亮点(包括土、特、名、优产品简介及图片资料)以及党政正职名单,由镇(街道)办公室负责提供。
(五)2015年各行业、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成绩、经验和问题,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职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简介,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提供;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综合情况,由区各相关综合部门提供。
(六)2015年内涌现的英雄人物、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著名人士、国家和省级科技教育等领域拔尖人才简介、图片资料,由各有关单位提供。
(七)2015年重大投融资、吸引外资及关注民生、节能减排等活动,技改项目、新上项目进展情况;在上街重点企业、知名品牌简介等资料。由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办公室提供。
(八)2015年省、市领导在我区重要视察、考察等活动的图片、资料等,由各有关单位或人员提供。
(九)荣誉。荣誉篇集中记载2015年度各单位、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上街企业等获得市级(包括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其中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要有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个人可配发图片(一寸免冠照片或工作照),请各单位及时提供资料。
二、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应及时提供稿件,积极配合地方志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通讯员,并于2016年5月 31 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撰稿人名单报送区地方史志办公室,以确保按时完成《年鉴》资料报送工作。同时要为《年鉴》提供有关资料图片。
(二)报送稿件标题使用2号黑体,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内容要求一事一记;荣誉要记清获奖名称、获奖时间、授予单位;文后署供稿人姓名。稿件完成后,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的要随报一份纸质文稿。各单位提供的照片资料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在1.5MB以上。提供图片资料需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事件。
(三)报送时间。为保证尽可能提前保质保量出版,拟定于3月底前组稿完成,6月底统稿完成,9月底定稿,将定稿送至印刷厂排版、校对。各部门、各单位务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将稿件报送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上街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