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17477675/2016-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30 | 发布日期:2016-05-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杨办〔2016〕15号
杨桥办事处2016年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动我办事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贯彻落实东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处非领〔2016〕5号)的文件精神,办事处根据东区处非办要求,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办事处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集中开展宣传。根据东区处非办时间节点要求,于5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办事处由分管处非工作的领导现场带队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宣传,在人流量大的集贸市场和办事处服务大厅门前设置宣传台和咨询点,制作展板,悬挂横幅,接受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等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集中开展公共场所及LED电子屏宣传。辖区沿街门店及各金融机构装有LED电子屏的,要滚动播放宣传语,并在各村主要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并张贴宣传海报等。
(三)集中开展宣传材料进万家。在各行政村及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并走访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集中手机短信宣传。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免费为客户发送每周不少于2条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