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6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索 引 号:00528361X/2016-00120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业务信息/治安管理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关 键 词:安全,高考,责任书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1发布日期:2016-06-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6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16年平安高考,教育部近日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各地要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

  责任书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和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的地方政策,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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