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8080850、68080851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 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志洋路互通式立交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委员会
建设项目依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区双湖大道及志洋路互通式立交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豫发改基础函 【2016】145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京港澳高速双湖大道及志洋路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豫交文【2016】208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项目位置在实验区西南,位于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段 K703 328位置处。
拟用地面积: 拟占地约39.2公顷(约合588亩)
拟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3.97亿
图纸详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批前公示栏,网址:
http://www.hnjs.gov.cn/gzfw/pqgs/gsbd.html?did=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