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1X/2016-001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公安局 | 关 键 词:身心健康,保护,要求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2 | 发布日期:2016-06-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要高度关注民警健康状况,决不允许民警带病坚持工作,尤其要杜绝民警带病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民警伤亡情况的发生……”日前,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做好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
通知强调,全省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树立爱警理念,将关爱保护民警身心健康作为“一把手工程”。本着对公安事业、公安民警及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是激发广大公安民警工作热情、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公安民警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工作,切实强化针对性保护措施,确保全体公安民警健康履职。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反恐维稳形势任务和基层一线实战需要,对警力配置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科学安排勤务,完善出警、处警等用警流程并进行风险评估,杜绝“人海战”、“疲劳战”,严防因使用警力不当、指挥决策失误、防护及保障措施不力等造成公安民警伤亡事件。要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对确需连续加班、超时工作的民警,或从事重大专项任务长期得不到休息的民警,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安排调休,确保民警身心恢复和健康安全。要落实民警健康体检制度,确保每年定期为全部民警进行全面体检,细化、优化体检项目,对体检结果要进行客观分析,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对患病的民警及时安排治疗,并视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通知特别强调,对困难民警家庭,要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公安民警各项津贴补贴特别是警衔津贴新标准政策,最大限度地为民警争取福利待遇。完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走访慰问等制度,安排好基层单位的“五小”工程,为民警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切实抓好民警各项职业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民警健身益智的文体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民警心理咨询和疏导,举办医学保健常识讲座,以缓解民警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学习掌握医学健康知识,自我调整、自我改善,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