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00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金函〔2016〕1号 | 成文日期:2016-05-30 | 发布日期:2016-06-03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市政府转来《关于明确郑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新线票价及优惠政策的请示》(郑轨文〔2015〕236号)已收悉。为体现我市轨道交通统筹线网原则,保持票价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即将开通运行的轨道交通2号线和城郊铁路票价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城郊铁路线网票价延续2013年我市轨道交通票价政策:线网内统一按里程计价,起步价2元(含6公里),超过6公里实行“递远递减”原则,6~13公里(含)里程内递增7公里加1元,13~21公里(含)里程内递增8公里加1元,21公里以上每递增9公里加1元。
除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并继续执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地铁票价的批复》(郑价金函〔2013〕13号)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外,你公司可根据轨道交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灵活多样的优惠办法。
以上批复自各线路运营之日起实施。请你公司认真做好轨道交通票价实施及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实行票价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