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89/2016-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3 | 发布日期:2016-06-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5月16日上午11时,登封市林业局林政科接到登封第七天新闻热线:登封市君召乡范堂村有一村民救下一只猫头鹰。
接到电话后,林政科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往现场。经初步检查确认:受伤的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俗称猫头鹰,体重约3千克,已失去右爪,属陈旧伤,因仅剩一只左爪,很难在野外生存,急需救护。因登封市林业局没有救护条件,工作人员立即将该雕鸮带回并及时与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联系救护事宜。
目前,该雕鸮已被登封市林业局送往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