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89/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3 | 发布日期:2016-06-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5月5日上午9时左右,登封市林业局林政科接到群众电话称:登封市大冶镇西刘碑村有人救下一只猫头鹰。接到电话后,登封市林业局林政科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查看。
工作人员在大冶镇西刘碑村新区幼儿园门口见到反映人及那只猫头鹰,经初步检查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俗称猫头鹰,左眼受伤,嘴上带血,需要救治,工作人员立即将该鸟带回并及时与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联系救治事宜。
目前,该雕鸮已被登封市林业局送往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全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