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5085/2017-0016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 关 键 词: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
文 号:郑供销〔2016〕21号 | 成文日期:2016-06-06 | 发布日期:2016-06-06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刘五一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1600917号)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到我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同时面临着企业建设用地紧张、从业人员管理难、行业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提出了改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郑州市再生资源十三五专项规划》,报经市政府审批后,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遵照执行,协调相关土地管理部门,优先保障再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
二、协调规划部门,将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与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同步纳入市政规划范围,以单独或合并的形式进行建设。
三、协调、联合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起草文件《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关措施和标准,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等机构,进行推广和试行,建立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结合市政府关于市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文件精神,协调、申请政府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扶持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的整体活力和竞争力,利用扶持资金,引导、支持企业从事冷门废旧物资的回收经营。
感谢您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