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3725558/2016-0003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原分局 | 关 键 词:药品,消费警示,安全常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2 | 发布日期:2016-06-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总局关于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消费警示
2016年06月02日 发布
据卫生计生委通报,近期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区、市)部分医院陆续收治了一批因在非医疗机构注射不明物质而紧急送治的患者,均有神经中毒的特点。患者入院前,曾为瘦脸、瘦腿等美容需求,在非医疗机构注射过“肉毒素”。为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正规的产品和服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
不当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应指定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经销商;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消费者应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注射美容。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仅批准上市了两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分别为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国产产品(商品名:衡力)和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生产的进口产品(商品名:保妥适 BOTOX),产品包装见下图,请消费者使用时注意辨别。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在全国29个省份指定了77家经销商(见附件1)。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是进口产品(保妥适)的总经销,目前在全国30个省份指定了56家二级经销商(见附件2)。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向经药品生产和进口企业指定的经销商采购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