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12358平台,AB角制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6 | 发布日期:2016-06-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格落实郑州市价格举报平台培训的要求,保证12358价格举报平台运行的连续、畅通,第一时间处理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即日起,区物价检查所对岗位实施AB角制度。
工作人员A(即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对工作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B(即B角)为协办人员,对工作负次要责任。两人在工作中互为补充,A角离岗前交代好工作,B角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A角返岗后,B角把有关材料移交。当A角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主动通知B角接替,B角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职责。
实施这一制度,有效避免了工作缺位和空岗现象,为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畅通运行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