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9619859/2016-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骨干教师,培训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6 | 发布日期:2016-06-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中小学,各中心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274号)文件精神,结合东区实际,现将东区遴选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遴选条件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合格学历。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在一线任教连续教龄在5年以上。
(三)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能用标注普通话交流。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成绩突出,在全市相应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四)身体状况良好。
(五)近五年在市、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六)近五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二、评选办法
(一)基层推荐。各单位按照遴选条件推荐一名培养对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部可各推荐1名)。推荐单位填写《郑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并将推荐表及遴选条件中的(五)、(六)条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2日前报送至东龙大厦816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weiyanli81@163.com.
(二)东区教文体局审核。东区教文体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经东区教文体局审核后,研究确定10名市级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6名市级初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
(三)公示。东区教文体局将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对10名市级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6名市级初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三、有关要求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按照通知分配的名额,将本单位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上来。
遴选结果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荐单位对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按评选程序、不经公开选拔而直接上报的单位,东区教文体局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
联系人:聂 娜 联系电话:67179074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