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索 引 号:693542514/2016-00004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8发布日期:2016-06-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与所在地乡(镇、办)套合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产业集聚区的贯彻实施,拟订产业集聚区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专业规划。

(三)负责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项目谈判等活动,做好拟入驻项目合同的谈判、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已签约项目的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

(六)承办中牟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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