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17/2016-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7 | 发布日期:2016-06-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方海事处切实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近日,为切实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好汛期船舶安全度汛,海事处就继续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再次强调和工作部署。
一是明确沿黄乡镇辖区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汜水、王村、高村、广武及各水上企业、单位送达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各有关乡镇、水上企业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布置水上安全工作,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主体,做好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做好督促检查。汛期海事处切实加强对渡口、码头、船舶、船员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渡口、码头、船舶进行拉网式水上安全大检查,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实施黄河水上交通管制或禁航,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