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2464230/2016-002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中原西路办〔2016〕22号成文日期:2016-06-01发布日期:2016-06-0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原安委〔2016〕5号)文件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和社会风尚,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 6月1日

 

中原西路街道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原安委〔2016〕5号)文件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和社会风尚,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各类事故频发势头,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有序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锋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    鹏         街道安监办主任

             王书兴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郑梦雅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周    倩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王    旭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李    师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李红丽         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

             罗沛松         罗庄村安全员

             宋永森         洛达庙村安全员

             罗保玉         周新庄村安全员

             高保珍         绿都社区安全员

             党志豪         万达社区安全员

             石丽冰         颍河西路社区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李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活动时间及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及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以召开动员会或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等形式,利用各类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2.组织“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行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3.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配合区安委会深入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以《中共中原区委、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原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形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对企业安全文化和职工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举办“三周一日”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配合区政府安委会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一是现场悬挂宣传条幅,集中展出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知识音像节目,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二是设置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发放安全宣传资料,面向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短语、警句和温馨提示等短信传递活动。四是启动“安全生产志愿者活动”,市、区领导为安全生产志愿者方队授旗,志愿者方队现场宣誓,举行志愿者签名活动。五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一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二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举办安全生产事故宣传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安全盘点(2016版)》、《覆车之鉴》、《生命斑马线》等警示教育片放映活动。积极参加省第八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在危险化学品、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媒体“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选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发挥安全志愿者作用,及时曝光安全隐患,全办事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2.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深入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适时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引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配合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我区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切实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街道安监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三面向”,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配合,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6月5日前、6月30日前报街道安监办公室。

联系电话:68561606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