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0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13 | 发布日期:2016-06-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前,我中心按照降雨量不同,启动了相应级别的防汛预案,做到“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合理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中心领导强调,在此期间,要求专人到14个乡镇(办)进行逐一巡查。并要求巡查工作应合理区分老旧建筑房的危险等级和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科学的确定巡查频次,特别是在汛期等季节或发生其他恶劣气象条件时应采取动态监管和监控措施。必要时提前做好人员撤离安置等防范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