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食药局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索 引 号:735498794/2016-001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13发布日期:2016-06-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食药局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以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市级卫生城市为契机,为进一步美化、净化环境,提高单位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 检查评比时间    

每季度对单位每个科室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 检查评比方法 

(一)、由单位卫生检查组按检查评比细则,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在单位公开栏予以公布。  

(二)、以科室为单位,爱国卫生情况分好、中、差三档。 

三、 检查评比细则   评比设总分10分,得9-10分评为“好”,得6-8分评为“中”,得0-6分评为“差”。  

(一)、门窗清洁无灰尘,玻璃明亮无污垢。        (2分)

(二)、室内桌椅、橱柜等设施摆放科学合理,桌椅、照明、饮

水、电脑、橱柜等设施设备无尘土。                  (2分)

(三)、桌面整洁、资料档案摆放整齐,橱柜内文件摆放整齐 有序 。(2分)

(四)、地面纸屑、烟头、痰迹、果皮等垃圾,墙角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2分) 

(五)、拖布、扫帚等卫生用品齐全、整洁、干净、摆放有序。(2分)         

评分组由单位创卫领导小组人员中两人以上随机组成,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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