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41/2016-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通知,2016,初中招生 | |
文 号:上教体字〔2016〕62号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6-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教体字〔2016〕62号
上街区教体局
关于印发《上街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局属各中小学:
现将《上街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意见精神,认真做好2016年初中招生宣传和报名登记工作。
2016年5月25日
上街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均衡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上街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有关政策
(一)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具体操作办法:以小学毕业生户口所在居委会(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上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口的审核工作已于 4月27日前由学生毕业学校落实。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须于2016年6月21日至6月24日持五证【①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在上街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④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正规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证、出租车司机营运证。⑤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我区借读的证明。】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区教体局南楼一楼监控中心报名(由中心路与汝南路交叉口西北角教体局南门进入),经审查同意后,电脑随机分配到我区相关公办初中就读。
二、认真做好小学毕业生户口登记审定工作
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户口,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户口的主要责任在小学毕业学校和初中招生学校。
(一)2016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核查工作,已于4月18日安排各小学实行班主任和校长共同负责进行核查、统计、公示,并于4月28日上交。
(二)初中学校招生时,要按照区教体局划定的招生范围,严格对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登记,特别是户口所属居委会(社区、行政村)的审查(招生报名登记表附后)。
三、认真做好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
在审查小学毕业生户口工作的基础上,由区教体局研究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实施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区教体局将审定后的小学毕业生户口按所在居委会(社区、行政村)统计人数,作为初中招生划片的依据。
(二)区教体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以原则上不突破各初中今年毕业的班级数为依据,根据各居委会(社区、行政村)小学毕业生人数,研究制定相对就近入学方案,划定各中学的招生范围(招生划片范围附后)。对于本意见颁发之后新迁入户籍(迁移前仍属上街户籍)的,原则上由自己联系学校,教体局将不予安排。确系工作、生活需要,于本文件颁发后由外地迁入我区或各初中学校划片内漏登的学生,经教体局核实后,于秋季开学前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三)各初中学校对于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到招生工作以人为本,搞好服务,确保稳定。对于没有及时报到的上街籍子女,学校要想办法,和他们取得联系。
(四)各初中学校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同时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轻度残疾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五)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教体局批准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
(六)2016年各初中学校招生时不得以任何借口举行考试。各校七年级的分班可以依据小学六年级的毕业成绩,也可以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分班考试。但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参加过本校分班考试的学生。
(七)各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1.区内户籍学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28日。
具有区内户籍各小学毕业生或家长持①户口本(打印的显示所属居委会的新户口本)、②《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报名凭证,认真核对(填写)其父母姓名、所属居委会和家庭住址(招生报名登记表附后)。各初中学校不得擅自超区域招生。凡当年未按划片方案就读的学生,三年后考取区属高中时,将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各初中区内户籍学生招生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按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统计报名人数(对于预录生名单中未及时到校报到的学生,要安排专人上门或与毕业学校联系,查明未报到原因)连同《招生报名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教育科。
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确定的招生划片范围及预录生名单招生,确保相对就近入学方案的顺利实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6月29日上午,教体局公示栏将公布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衡分配就读结果。6月30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报名。
四、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初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初中招生工作必须坚持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课本费”、“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五证齐全、按规定应该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接收五证不齐的非上街区户籍学生入学、不得拒收留守儿童、不得收取借读费。未持省教育厅相关批文,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重点班。
附件:1.2016年初中学校招生区内划片范围及人数
2.2016年上街区所辖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名称
3.2016年上街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4.2016年初中招生报名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