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东区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工作进行调研

索 引 号:593428407/2016-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关 键 词:优抚对象|服务网|调研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14发布日期:2016-06-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民政局对东区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工作进行调研

市民政局对东区优抚对象三级

服务网络工作进行调研

    6月14日,市民政局优抚处刘学刚处长带队对郑东新区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刘延晴、王晓波主任陪同调研。
    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主要采取的是“1211” 服务机制,即一个中心,两级服务站,一个联络员队伍,一个信息平台。通过在区、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三级建立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组建一支为优抚对象服务的联络员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各类优抚对象。
刘延晴副局长对东区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目前东区和12个乡(镇)办都已经建立了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针对白沙镇优抚对象较多的情况,还在白沙镇建立了3个村级服务站。通过三级服务网络的有效运行,大力推进了东区优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优抚服务水平,及早处置了优抚对象的上访苗头,保障了东区稳定大局。
    刘学刚处长对东区三级服务网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通过三级服务网络充实优抚工作力量,并结合东区的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优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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