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验收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03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15发布日期:2016-06-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南、西流湖东;建设内容为阳光花园26#、27#楼项目。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以中原环建表2016-036号文批复。项目实际投资1954.95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目前符合验收条件。

二、验收现场情况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3、泵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必须设置在房间内,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在小区内设置高噪声娱乐场所,区域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地下停车场通风换气,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查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在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情况下目前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四、建议和意见

1、加强对泵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加强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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