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群众教育实践征求意见活动

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关 键 词:工作,群众教育实践,征求意见活动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15发布日期:2016-06-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物价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群众教育实践征求意见活动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服务、价格诚信建设、收费管理等职能工作,区物价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确保活动成效。

    一是设立征求意见箱。为了方便群众提意见和建议,设立了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并悬挂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积极征集来访群众、服务对象及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题。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商场、超市,围绕价格诚信建设、商品明码标价等方面,发放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积极征集商家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设立热线电话。设立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热线电话0371--68923139,围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积极征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对物价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座谈会,征求服务对象对我局行政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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