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012/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15 | 发布日期:2016-06-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县委办公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督检查办法》(牟办文〔2016〕1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核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海献为组长,纪检组长石三磊为副组长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另外还召开全体会议对填写单位和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报表、整改情况报表等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明确专人负责填报收集,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我局干部职工均严格对照各项条例,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和个人承诺书。通过汇总核查,我局自从与工信委分家后,没有发现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
三是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违规经商办企业核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局对本次违规经商办企业核查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核查工作不反弹。
四是重温规定、提高认识。以这次核查工作为契机,再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为中牟科技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