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6-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15 | 发布日期:2016-06-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5月21日13时21分,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与碧桃路交叉口一标准厂房六层的精密设备厂发生爆炸起火,并引燃相邻的服装厂,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类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引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幼儿园、养老院、学校、车站、商场、网吧、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方式
各乡镇办、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查一处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县政府安委会将全程督办隐患的整改,并采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销案制度。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对隐患突出,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深刻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戒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效的手段,全面推进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要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排查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五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和应急预案)原则落实到位。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问责。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性问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贯彻上级部署不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单位,将从严问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绝不姑息迁就。
(四)及时上报。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于7月5日前,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于8月2日前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地址:县文化活动中心725室
电话、传真:62126288
邮箱:zmxajj@163.com
附件:中牟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统计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