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93060/2016-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二七安委办〔2016〕21号 | 成文日期:2016-06-17 | 发布日期:2016-06-1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区安委办认真组织、集中开展了全区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办及成员单位均做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5月31日,区安委会办下发了《二七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主管领导、安监办全体人员参加活动。并在活动前一天,再次安排专人以飞信形式通知主管领导参加。但仍有部分单位未能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按照会议要求参会。
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马寨镇、福华街街道、建中街街道、蜜蜂张街道、铭功路街道、一马路街道、解放路街道、京广路街道、德化街街道、嵩山路街道。
替会的单位:侯寨乡、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大学路街道、五里堡街道、长江路街道。
请假的单位:淮河路街道、人和路街道。
二、展板评比情况
从活动当天各单位展示的宣传资料和展板情况来看,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均能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面向企业员工、居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安全问题。其中,马寨镇、嵩山路街道、樱桃沟管委会、五里堡街道等乡办展板内容丰富、立意突出、普法和宣传效果明显;区教体局、区建设局、区行政管理执法局等成员单位均结合主管行业,宣传普及消防防火、道路交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专业知识,针对性指导安全生产、生活。但仍有一些单位工作不积极,不能认识到安全咨询日的重要性,二七消防大队、区人防办、区环保局未参加此次活动,还有个别单位展板以旧充新,已经连续使用三年。
三、工作要求
1、凡区安委办召开的会议或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报安委办备案。事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安排人员代替的,一律视为缺席。
2、会议或活动过程中,参加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所有与会人员要认真参会,作好会议记录,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不交谈、喧哗,严禁打瞌睡、玩手机。
3、参会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无故缺席一次以上、迟到两次以上、替会三次以上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照《二七区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试行)》二七安委〔2016〕3号文件要求进行约谈。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