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17 | 发布日期:2016-06-1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提高我区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13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原则,紧密结合我区“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网格长效机制,通过实施条块结合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有效维护环境安全,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镇(办)、行政村(社区)、村组(楼院)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形成环境监管网格制度设计、推进落实、考核考评的体制机制。
三、网格划分
以行政区划为划分依据,依托我区已经建立的社会公共管理网格体系,以承担环境保护职能的各级部门为主线,将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为镇(办)、行政村(社区)、村组(楼院)三级网格,层层分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任务,细化环境监管网格,与各级城乡管理网格充分融合,做到网格无缝隙、监管无死角。
上街区行政区域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负责人为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网格成员。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区直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一)一级网格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辖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长。
(二)其他网格
各行政村(社区)为二级网格,网格长为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各职能部门下沉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为成员。
各村组(楼院)为三级网格,网格长为村组(楼院)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沉到村组工作人员为成员。
各级网格要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划分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信息公开,并上报区政府备案,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各级网格内部门之间要依托我区已建成运行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及城乡管理网格,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动执法,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四、网格职责
(一)一级网格
网格内所有成员应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履行担负环境监管责任。主要职责为:
1.建立完善本级环境监管网格,督导网格运行,督促网格成员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推进本级网格环境监管各项任务落实。
2.指导、督查下级环境监管网格建设及网格任务推进落实。
3.建立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对网格工作中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差的提出整改意见;对失职渎职的提出处理意见,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详见附件)
(二)其他网格
二、三级网格要根据一级网格所明确的环境监管职责,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监管网格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督管理工作,分类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确保各级环境监管网格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目标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制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承担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城乡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完善网格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加强信息通报,实现信息共享;要对常见、易见、多发、频发的环境问题、环境隐患等做好专题培训,明确处置措施和报告渠道,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效果。区环保局要定期发布环境监管情况,通报违法企业,提出工作建议。
各级网格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环境形势,通报网格内环境违法问题;研究解决跨行业、跨部门的环境监管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导本级网格内各职能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督促网格成员履职尽责。
(二)规范运行
各级网格要按照网格任务和所担负的环境监管责任,对网格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倡导绿色健康生活。要建立工作台账,对监管网格和人员信息变更进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属于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进行移送移交,并协助调查解决。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副网格长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对需要上级网格协调解决的,要及时进行报告。
(三)科学考评
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承担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管网格的考核考评工作。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要按照“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及城乡管理网格相关考评制度,对下级网格进行科学考评。对履职到位、工作优秀的通报表彰;对监管不利、任务未落实的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对构成违法违纪的,分别移交、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上街区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及任务
附 件
上街区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及任务
单位
责任人
网格职责及任务
区政府
张向奥
(一)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明确网格内各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督促指导网格运行。
(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对网格工作中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差的提出整改意见;对失职渎职的提出处理意见,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区发展改革委
王玉洁
(一)实施全区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其中非电企业实现“零增长”,不再审批建设新的燃煤热电企业(已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的除外);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不断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科学规划城市园区布局,合理规划各专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和禁入行业,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新建涉气重污染项目。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四)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以“培育典型、提升质量”为目标,积极培育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加快推进各领域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减污增效,推动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六)按照上街区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区工信委
侯平松
(一)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对重点行业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排查,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三)组织所属企业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督导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年内完成3家绿色企业创建任务。
(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公安局
牛林科
(一)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接收、立案侦破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
(二)落实机动车安检、环检“两检合一”规定;对未经尾气检测或者检测不达标车辆,不予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外地转入本区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区新车注册登记执行的排放标准,并接受对该机动车的排气污染检验。
(三)加快黄标车淘汰,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标准,对达到使用年限及三个检验周期未参检车辆及时公示,按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四)利用道路监控卡口设备,对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车辆实施非现场执法。
(五)配合环保部门上路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道路行驶污染物超标车辆和排放黑(蓝)烟车辆,全年抽测车辆4万台。
(六)依法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施工改造场地提出消防要求。
(七)采取数据交换的方式为环保部门提供车管信息,实现车辆信息共享。
(八)做好环保城考、污染减排及相关机动车数据提供工作。
区安监局
赵振乾
(一)加强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的监管,避免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加强全区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改造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区住建局
吕保良
(一)按照上街区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系统所属市政工程车、环卫车、建筑工地用车、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及时整改群众举报的冒黑(蓝)烟车辆。
(三)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进入建筑工地用车、混凝土运输车等机动车停放地的尾气排放抽测工作。
(四)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禁止清运工程土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的抛撒,规范建筑垃圾贮存场所,防止污染环境。
(五)提高城市道路清扫的机械化率,城市环卫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推行湿式机扫,保证主次干道的洒水量。推行中水冲洗道路降尘方式,加快中水管网和加水站点建设,逐步扩大冲洗范围。优化道路卫生清扫时间,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的起尘量。
(六)严格按规程确保不因环保问题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
(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
杨满坡
(一)按照上街区政府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制定全区营运黄标车年度淘汰计划,年底完成全市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三)加强对营运车辆尾气排放的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所辖单位机动车停放地的尾气排放抽测和专项整治工作;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整改群众举报的冒黑(蓝)烟车辆。
(四)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治理企业的监管,确保治理车辆复检达标。
(五)做好露天烧烤监督管理工作,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占道露天、夜市烧烤。
(六)做好城区渣土车运输管理工作。
(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环保局
秦永娜
(一)履行环保部门监管职责。
(二)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三)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四)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五)定期通报查处的环境违法情况。
(六)加强餐饮油烟治理,依法查处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未安装油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的餐饮服务场所。
(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各类标志牌和界碑、界桩的设置。
(八)实现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规范处置。
(九)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农委
张元立
(一)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和完善镇办、村二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和认证工作。
区卫计委
王百峰
(一)加强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工商质监局
陈红伟
(一)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燃煤锅炉,不予办理安全运行手续。
(二)加强对全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中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
区教体局
刘玉贞
(一)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85%。
(二)环境教育开展过程中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效果,确保环境教育课时在12个小时以上。
(三)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市级绿色学校2所,并做好复审工作;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项活动任务;积极开展各类环境教育活动。
(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有效组织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
区科技局
韩中秋
加大对环境保护领域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开展改善环境质量关键共性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区民政局
张俊超
(一)组织全区社区开展环保宣传工作;年内完成5家绿色社区创建任务。
(二)组织全市民政福利企业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区财政局
牛志甫
及时拨付环境保护奖补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商务局
王胜利
(一)做好社会黄标车淘汰及奖补工作,加大对报废拆解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
(二)督促储油库、加油站做好全区油气回收工作,严格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在营加油站不予年检。
区文广旅局
冯立新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保护臭氧层日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环保宣传专栏、播放环保公益广告,每季度不少于10次。
区统计局
侯建功
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提供该季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相关数据(快报数据),主要包括:GDP、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常住人口、煤炭消耗量、发电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耗量等全市数据;按时提供半年、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相关数据(快报数据)。
区妇联
苏建华
深化绿色家庭创评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家庭环保节约意识,年内创建绿色家庭不少于100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