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防汛抢险预案

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文    号:郑上建字〔2016〕53号成文日期:2016-06-16发布日期:2016-06-1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防汛抢险预案

各建筑施工工地: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防止我区一旦发生汛情,保障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现场防汛领导小组是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区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吕保良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文斌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杨红宝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许爱君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各相关单位及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室设立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组。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物资保障组: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应急抢险组:成立抢险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装备,负责现场的紧急自救抢险。汛期要确保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二)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命令,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各施工现场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预防措施;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三)实行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设专人每天收集天气信息,一旦有汛情,应立即启动预案。

三、责任制度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实施对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2.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以保障各单位防汛工作经费。

3.因汛情发生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协调各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二)施工单位责任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将防汛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确保

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2.做好汛前物资及器材准备工作。充足的防汛物资器材保障是战胜洪水,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前提之一,汛前要组织对防汛排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工具、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汛物资储备,严格按照局防汛办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储备。(后附物资储备分解表)

3.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汛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4.开展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一旦预案启动,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抢险及时、有序。

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樯、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一)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特别注意简易工棚等临建设施,要及时检查并做相应的加固处理,确保民工的生命安全。

(二)围挡墙

围挡墙包括:钢板围挡墙。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三)基坑工程

基坑设施包括:边坡防护、桩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等。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侧壁变化、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对毗邻街道、建筑物、山体、临建设施的基坑要重点检查监护;一旦汛情到来,立即停止施工,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装置,及时对基坑进行排水。汛期过后对基坑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四)起重运输机械

起重运输机械包括:塔吊、客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重点监控起重运输机械基础的稳定情况、排水情况、基坑对塔吊的影响情况;要重点检查塔吊密集、多台作业的小区,邻近高压线和建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拆除。

(五)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包括: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架等。监控人的责任: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脚手架施工作业;重点监控脚手架基础沉降情况、排水情况,确保基础稳固,架体拉结有效;对临近街道、房屋、高压线处重点监控,危险时应对脚手架危及范围内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专人监护。汛期过后,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五、工作要求

有关事项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保持高度的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抢险,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在防汛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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