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6187048/2016-0004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16 | 发布日期:2016-06-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投资建设的“郑州至济南铁路河南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意见如下:
一、环境质量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工程涉及的东风渠、魏河、贾鲁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黄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三)地下水质量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范围内学校、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距离铁路外轨中心65m范围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距离铁路外轨中心65m以外的敏感点,已划定声功能区划的区域按照批准的相应功能区执行,无噪声功能区划的区域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五)振动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污水排放标准
沿线车站站区排放污水应根据受纳水体不同的水环境功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其中投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沿线线路所、牵引变电所、警务区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二)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据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表2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60dB(A)。
(三)固体废弃物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内容。
(四)其他标准
1、牵引变电所、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工频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
2、GSMR基站电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3.对电视接收影响图像质量采用CCIR推荐的损伤制5级评分标准,按电视信号场强达到规定限值时,信噪比不低于35dB进行评价。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