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路司法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索 引 号:005266975/2016-00047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社区矫正
发布机构:中原区司法局关 键 词:司法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21发布日期:2016-06-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建设路司法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中原区司法局建设路司法所把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使我所社区矫正工作步入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轨道。

    严格日常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近期思想、活动表现。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书面提交当月思想汇报,参加司法所和社区组织的学习教育,参加公益劳动。志愿者通过到家中走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动态和日常生活,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

落实请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外出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向司法所人员说明请假事由,时限,外出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经同意后才能外出。假期结束后立即到司法所进行销假。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利用GPS手机定位实施24小时跟踪定位,及时掌控行踪,保证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离视线。

完善帮扶措施。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更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对存在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我所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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