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金店镇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73/2016-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金政文〔2016〕91号成文日期:2016-06-17发布日期:2016-06-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金店镇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办)所、各有关单位:

        一、总体目标

防汛抗旱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切实做好2016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我镇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不决口、大金店镇九座水库不垮坝、镇区安全度汛、重要交通干线正常通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安全有效地应对超标洪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拦蓄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夺取粮食丰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水库防汛。我镇共有小型水库九座,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水库运行有关规定。水库有水库管理人员值班,落实通信、预警措施,落实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有水库防汛任务的村要认真排查逐项消除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同时,把淤地坝、小塘坝纳入各级防汛管理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河道防汛。当河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防汛专业队伍上堤查险,对防洪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要立即上岗到位,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并做好低洼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队伍,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和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通报抗洪抢险情况。当河道洪水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

(三)山洪灾害防御。我镇地处山区,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共有23个,对所涉及村进行有效监测和及时预警,明确预警标准、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点等。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并进行必要的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意识。一旦发生山洪灾害,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四)城镇防汛。镇区修路建房较多,绿化,硬化面积增加,洪峰汇流历时短,径流量增大,会给防汛工作造成更大的压力,要有针对性地切实加以防范。村镇办具体负责镇区的防汛工作,做好镇区的防汛及抢险准备工作,要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汛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维护和补充,对镇区的河道,排水沟进行疏通,对危险区要设立警示标志,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交通防汛。要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洪水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公路站要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对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对危桥和正在建设的公路旁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限行措施,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汛期要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六)工矿企业防汛。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具体有镇工业办负责,要督促企业健全防汛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完善防汛方案。汛期组织对受威胁企业的自保工程和防汛安全设施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工矿企业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还要及时向市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按照“谁批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尾矿库的防汛责任制,把预防和抢险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尾矿库安全度汛。

(七)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全力做好抗旱工作。认真做好旱情的动态分析和预测工作,科学调配水资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统筹协调生产和生活用水。

(八)其他行业。镇中心校要做好学校危房检查维修工作,若不能及时维修的房子,要把师生转移出去,妥善安排,确保安全。镇民政所要对各村危房进行排查,对居住在危房的群众转移情况要落实责任人,督促其及时转移。

二、保障措施

(一)责任落实。为切实搞好我镇的防汛工作,镇里成立防汛指挥部及重点区域防汛领导组(名单附后),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防汛领导机构,保证人员分工明确,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使每项工程和任务都由专人负责,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防汛指挥系统,使洪水来临时指挥镇定,组织得力,抢险到位,确保各项工程安全度汛。

(二)资金保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抗旱水源等防洪抗旱工程建设,提高抗御灾害能力。要按照各级相关规定,将所需正常防汛抗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防汛抗旱工作正常开展。

(三)清除违章建筑和阻水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我镇对辖区内的河道乱挖河沙、河道种植树木等行为和各类阻水障碍明确清障责任人,限期组织清除。严格禁止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和修建各种设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许可的工程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工业办公室要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坚决遏制河道内乱采砂石,乱排泥浆,乱弃渣等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安全。

(四)抢险队伍组织。镇武装部牵头,组织100人以上的抗洪抢险突击队,各村、各单位必须尽早采取措施,建立以民兵为基础,党团员为骨干的群防队伍。各级防汛组织都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确保“三定”(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并通过有效的演习训练,提高群防的整体素质。各水库要以附近村为主,组织抢险队伍。王堂水库和清凉寺水库要保证防汛抢险队伍在200人以上。其余二类水库,人数应保证在100人以上。各行政村负责管理辖区内颍河两岸河道,每村保证在100人以上抢险队伍,名单必须登记造册。

(五)预报预测和通讯。水站要及时和上级防汛指挥部联系,将上级发布的预报、预测及时准确的发布给各先关成员单位和村。电力、公安、通信等部门加强协作,保证通讯畅通。

(六)抗旱应急。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抗旱设施和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汛、拦蓄洪水的作用,在确保度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

(七)加强值班。值班电话:62760003 62761003,各村以支部书记电话为联系电话,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汛情,保证联络畅通。各村及镇直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汛期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外出,尤其是阴雨连绵天气,必须坚守岗位,连续降雨超过2个小时,机关全体干部必须无条件返回机关待命。

三、督查和责任追究

(一)督查检查。镇领导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纠正违反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镇直单位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责任追究和奖励。各成员单位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防汛抗旱。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违抗、拖延执行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沙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大金店镇辖区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名单

2、2016年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3、大金店镇水库汛期管理人员登记表

4、各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

 5、大金店镇2016年汛期安全责任分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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