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29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业务信息/法制宣传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领导干部,学法
文    号:登政办文〔2016〕12号成文日期:2016-06-21发布日期:2016-06-2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1日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登封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法治专题讲座与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法治专题讲座2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安排

(一)2016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二)2016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三)2016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四)2016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内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学习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组织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准备学习资料和辅导材料。

人员范围:市政府班子及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固定列席单位的负责人。

二、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安排

2016年举办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参加学习人员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区办和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授课老师由市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法制办承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带头参加学习,落实依法行政。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区办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要参照市人民政府学法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内容,制定的学法计划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认真组织。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前通知,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搞好签到考勤,落实到课率。市政府法制办要落实好讲课人员和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

(四)严格考核。乡(镇)区办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关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议体系,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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