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320757X/2016-0000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3 | 发布日期:2016-06-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负责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项目建设监管工作;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查区域内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改造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系市、区市政、城建、环保、交通、水利、电力、燃气、热力、消防和新型城镇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