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70893060/2016-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二七安监管〔2016〕19号成文日期:2016-06-23发布日期:2016-06-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郑安监管〔2016〕74号)要求,我区将开展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皮革加工、制鞋、水泥制造、金属冶炼、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活动,旨在有效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不深入的问题,实现对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底数清、情况明的目标,促进我区职业病危害治理形势稳定好转。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事件高发是当前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职业卫生突出问题、促进职业病危害形势稳定好转、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严防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

二、摸清底数,分类建档

摸清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数量、行业及分布等底数,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以矿山采选、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制造、机械制造、冶金、铸造、石英砂加工、耐火材料生产、电镀、蓄电池制造、箱包加工、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玩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基层人员的作用,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逐个登记造册,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台帐和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即每个企业都有一套完整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职业卫生监管等档案)、“一地一账”(即每个乡(镇)办、局委)都有一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台账》)。

各单位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非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台账存档备查;将《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台账》(见附件2),于7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郑州市和我区下达的工作整体部署,确定本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制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组织、指导、监督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切实做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岗位考核上岗制度,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力争三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以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劳动者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2016年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附件统计表总结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86625076

电子邮箱:eqajjzyjkk@126.com

附件: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

      2.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类

        汇总台账。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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