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81/2016-000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白坪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应急管理 | |
文 号:白政〔2016〕101号 | 成文日期:2016-06-21 | 发布日期:2016-06-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委会,乡各中心(站、办、所),乡直各单位,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登封市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也是乡、村、组三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由于我乡地处矿区,随着矿山开采等活动,地质环境恶化不断加剧,地质灾害任务不断加重。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由乡政府牵头,国土所、经济发展办、安监办、村镇规划所、民政所、水站、林站、路站、派出所、卫生院、电管所、教育中心校、有线通讯公司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白坪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土所。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克服麻痹、麻木的思想和侥幸的心理,切实提高警惕性,增强防范意识,事先作好防范准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 全面排查。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于2016年6月22日前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程克源 电话:15938719619)。
2. 加强巡查。各村要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新的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尤其是国土、安监、民政、水利、教育、交通等站所要严格督促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水利设施、学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并负责做好监测预报、动态巡查和治理工作。
建立巡查台帐,完善巡查制度。实行定期巡查,尤其是进入汛期,实施日排查、日报告。当日排查汇总情况明确专人报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各村及相关站所、责任单位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落实巡查监测责任,在遭遇持续降雨、特大暴雨时,要加强雨中、雨后监测,切实加大隐患点的监测密度,随时掌握各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快速有序组织人员撤离,严防灾害发生。
4. 做好应对灾害准备。各村及相关站所、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随时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位,如发生险情或灾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抢险救灾,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5. 提高防灾意识。各村及相关站所、责任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社会防范地质灾害能力。
三、明确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土、安监、水利、交通、教育、煤管、工业、电力、通信等中心、办、站、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矿山企业、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采矿和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村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预警、防治责任明确到人。各单位要制定专门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认真落实值班、巡查、预报、速报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白坪乡地质灾害值班应急电话: 62730003)
白坪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