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60029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16049270/2016-002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6-22
  • 发布日期:2016-06-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600298号提案的答复

    刘福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双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四项意见和建议,结合郑州市科技局实际,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到从实地调研发现,各个区对综合体仅仅停留在物理空间或建设面积上,对综合体并没有提前经营管理方案,更缺少理论上的讨论和思考,建议成立专家组从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包括综合体的概念和内涵,与孵化器、创新创业园、创业特别社区的区别与联系,综合体的定位和功能,综合体的运营机制等等。

    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意见》要求在全市高标准谋划建设20个集科技企业孵化、创业培育、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科技投融资服务、人才集聚和生活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总面积超过 400 万平方米以上。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工作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截止5月底,全市20个综合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含已建、续建、改建)138亿元,建成面积198万平米,入驻企业和项目1565项,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230名、人才团队268个,新成立投融资机构148个,已培育新三板上市企业18家,拟上市企业25家。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16年底前全市完成20个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任务,王跃华部长和市科技局每月主持召开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推进会,听取各开发区、县(市)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推进情况,对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并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王跃华部长、黄卿副市长带领科技局和相关责任部门,多次深入到有关各开发区、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及时掌握各综合体规划、产业定位、先期运营和建设运营推进情况。

    2.借鉴外地经验。2014年12月16日,市政府专门组成考察团,由马健副市长带队,各开发区、县(市)区的分管领导和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参加,赴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实地专题考察学习相关城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运营情况。2015年3月17日-20日,我市又组成考察团,由王跃华部长、黄卿副市长带队,赴北京、深圳等地,专题考察学习相关城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经验做法。通过考察学习,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理清了建设运营工作思路。(我们多次组织县(市)区到外地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组织先进地市的学者和专家到郑州授课,对综合体的概念和内涵,与孵化器、创业园、创业特别社区的区别与联系,综合体的定位和功能,综合体的运营机制等等都做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

    3.健全服务机制。为协调推进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市科技局设立了创新创业推进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办公室,拟定了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推进例会、督查通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并以科技局相关处室和二级机构为依托成立了7个创新创业综合体跟踪服务组,制订了服务方案,并将各综合体分包到局具体领导,采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定期开展跟踪服务。为督导各开发区、县(市)区综合体建设,每周召开周推进例会,并督导综合体建设推进工作。同时,市科技局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各开发区、县(市)区综合体建设运营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比超的良好工作推进氛围。

    4.开展督查考核。为推进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市科技局每季度对全市综合体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对各开发区、县(市)区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中机构建立、机制运行、建设推进、挂牌运营、管理服务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实地检查和考核,梳理建设进度,查找工作差距,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顺利开展。(在考核中我们也重点考核人才公寓与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创新创业综合体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服务于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运营,通过一些培训和讲座,为他们解答疑惑,结合各县(市)区自身实际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给与意见和建议,并协调解决他们在建设运营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按照《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配套公寓及服务设施,满足于人才需要,发挥综合体吸引人才和项目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双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双创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双创事业的发展。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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